特级无机复合双轨防火卷帘门技术要求
1.1无机复合防火卷帘门应符合标准GB14102-2005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作。 1.2外观要求 1.2.1帘板、导轨、门楣、卷轴等部件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较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缺陷。 1.2.2相对运动件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必须清理毛刺。 1.2.3构件或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1.2.4零部件的外露表面,必须做防锈处理,其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的现象。 1.2.5所有紧固件必须紧牢,不允许有松动现象。 1.3卷帘起闭、运行的平均噪音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见表1。 表1
序号 |
卷门机功率W(kW) |
平均噪音(dB) |
备注 |
1 |
W≤0.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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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4<W≤1.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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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1.5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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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导轨 1.4.1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见表1。 表1
序号 |
洞口宽度B(mm) |
每端嵌入最小长度(mm) |
备注 |
1 |
B≤300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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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000<B≤50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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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000<B≤90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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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000<B≤120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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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000<B≤18000 |
100 |
|
1.4.2导轨的顶部应成圆弧形,其长度应超过洞口至少75mm。 1.4.3导轨必须有防烟装置,使用材料应为不燃材料,隔烟装置与卷帘表面紧密贴合,贴合面不得小于80% 。 1.4.4导轨的滑动面应光滑平直,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1.5mm,全长直线度不得超过0.12%,不允许有扭曲、凹凸、毛刺等。
1.4.5夹板厚度≥3.0mm,座板厚度≥3.0mm。 1.5特级无机复合双轨防火卷帘门耐火极限:≥3h(以背火面温升作为耐火极限判定条件)。
1.6电机厂家、控制箱、传动装置均采用知名大厂生产中档以上产品,报价单中须注明所选用厂家、品牌名称。
1.7电控系统与消防中心接口的信号为无源干点信号,应具有下列功能:
a.按钮控制卷帘的上行下行及停止
b.接收烟感、温感信号,自动控制单樘卷帘门一、二次下滑落闸
c.接收消防中心控制信号,控制单樘式区域卷帘的一、二次下滑落闸,实现联动
d.可向消防控制中心反馈门位(上位、中位、下位)信号
e.火警状态下,卷帘门运行到后按任意键控制门体返升到中位
f.控制方式采用电动、手动、烟温感自动控制,控制系统要求达到烟感报警一次下滑,温感报警二次下滑延时二次下滑时间120秒。
1.8特级无机复合双轨防火卷帘门,帘面漏烟量≤0.2m3/(m2·min)。
1.9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为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卷帘上部与楼板或梁底之间的空隙钢板喷防火涂料或防火板密封,耐火极限≧3小时。
1.10卷帘门设置限位开关,使卷帘启闭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定为误差应小于20mm。
1.11防火包箱材料为0.8-1.0mm厚钢板,外表为乳白色静电喷涂,包箱架应采用L40×40×4的角钢焊制,表面漆防锈保护。
1.12合用手动速放装置时,臂力≦50N。
1.13卷帘门必须有型式检验报告。钢质防火门卷帘加装温控熔断装置。加装断链保护器,加装机械熔断式温感装置(70℃)。
2.应符合及执行标准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
2.2《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
2.3无机复合防火卷帘应符合标准GB14102-2005
2.4国家和北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质量等级为合格,达到消防验收部门要求,达到总包施工方总体要求。
2.5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内必须附带特级无机复合双轨防火卷帘门,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材质要求
无机复合帘面净重5kg/m2,帘面厚1.5mm~2.0mm,帘面夹板厚≧3.0mm,座板厚≧3.0mm.
卷帘门侧导轨为厚1.5mm不锈钢拉丝板,末尾板为包边不锈钢拉丝板厚1.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