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皎接,并用皎楔加紧。
注:在潮湿地区,I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II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二、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三、 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闵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 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 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通话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 门制作析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注:高、宽尺寸,框量内裁口,扇量外口。
四、 当条件具备时,宜将门扇与框装配成套,装好全部小五金,然后成套安装。
在一般情况下,则应先安装门框,然后安装门扇。
五、木质防火门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六、 门小五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五金应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可靠;
2.合页距门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 l/10,并避开上、下冒头,安装后应开关灵活;
3.小五金均应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应先用锤打入 l/3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采用硬木时,应先钻2/3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头与立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
5. 门拉手应位于门高度中点以下,门拉手距地面以0.9一1.05m为宜。 |